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外资公司还应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变更证明。
2、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为受理中的,应同时提交专利、版权等其他经营资源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具体内容可参见许可使用授权书示范文本;如果受让取得,须提交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公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系港、澳、台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大陆境内有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委托其员工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书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服务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6、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除特许人需提交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备案申请书;
8、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9、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10、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11、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1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网上提交)
14、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网上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后特许经营者是否会提供加盟商之间的合作机会?答:备案后,特许经营者有时会提供加盟商之间的合作机会,如联合促销、跨店销售等,以增加销售额和提升竞争力。
如何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答:通常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特许经营合同、商标注册证书等。
在商业特许加盟备案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可能出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预防。法律合规风险、商标侵权风险等是常见的风险类型,应及时寻求法律咨询,确保备案申请符合法规要求。此外,与特许经营总部建立良好沟通,明确各方权益与责任,有助于降低潜在风险,确保备案进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