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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海办理材料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6        返回列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海办理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办,办理条件有哪些?-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主要分为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两种;经营性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指的是无偿提供药品信息,具体申请那一项,取决于公司网上经营性质。本文针对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介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办,办理条件有哪些。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 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 有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3、 有健全的网站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4、 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名以上) 学历证明或者是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含正式劳动合同);

  4、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办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流程:

  1、申请办理公司,须先登陆国家药监局监管质监总局行政部门事宜审理服务页,在网上填报企业基本资料。基本资料填报结束后,生成国家药品药监局统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格。

  2、进行第一步以后,依照各地食品类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在网上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办理服务手册,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提前准备完备后,依据各地食品类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的规定,5个工作日内会作出受理决策,受理通过的发送受理通知单;不受理的,通告申请者并表明原因。

  4、自受理生效日20日内,各地食品类药品监督管理局单位会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工作,并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策。审核通过的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另外报国家药监局监管质监总局办理备案并发布消息,审核未通过会通知函申请者并表明原因。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有什么用

  如果没有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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