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内容主要是网上广告、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
经营性ICP申办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 公司的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2)申办经营ICP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
(3) 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 公司概况,包括从事 ICP 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等;
(5)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6)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7)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8) 从事经营 ICP 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
(9)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1) 公司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