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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条件梳理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上海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条件梳理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代办

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之分。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均应申请行政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1. 前期材料准备(1-3工作日)2. 材料提交审批受理(5-10工作日)3. 审核通过等待发证(10-20工作日)4. 领证,交接。(1工作日)

熟悉各部门审批要点,保证资质通过多年从业经验,与各级通信管理部门,文化部门密切合作,熟悉内部审批要点,保证资质顺利通过。


核心提示:互联网药品信息 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站 互联网药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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