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申请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主要是解决公司业务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需要办理,信息服务业务主要包含: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如新闻网站、电子公告牌、客户端服务、手机报、应用商店、58同城·智联招聘等)、信息搜索查询服务(如各类搜索引擎等)、信息社区平台服务(如社区网站、博客、微博、虚拟社区、聊天室、网络在线游戏等、信息即时交互服务联网端到端双向实时话音业务等、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如终端信息内容保护、垃圾拦截等)通过线上从事增值服务并产生收费、盈利、经营性的网站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