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2751513
新闻中心
上海新设广播影视服务许可证需准备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7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上海新设广播影视服务许可证需准备哪些条件

  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栏目.综艺.漫画.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版权交易.交易代理等活动的行为。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壹、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在中国境内新设的中外合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其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与规章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贰、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士.资金与工作场所,当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叁零零万元人民币;
  叁、办理日前三年内,其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该组织无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需要准备的资料。
  壹、办理表;
  贰、规章流程;
  叁、关键人士资料:
  (壹)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及个人履历;
  (二)关键公司管理人士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的个人履历.成绩或资格证书(不少于三份)。
  肆、注册资金或验资报告;
  伍、办公场所证明;
  陆.企事业单位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司名字。
  在市场上,真正有竞争力的单位会长期存在,我们也会淘汰过去已经认证但没有实力的单位。这样会为电视剧的制作创造一个稳定的机制。
  电视剧发行经营许可证也是国产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的具体准入条件门坎。
  常见问题。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关键用于哪些行业,需要哪些商家办理这个经营许可证-
  答: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栏目.综艺.漫画.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版权交易.交易代理等活动,需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剧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吗-如果有,办理失败会怎样-
  答:可,从事微电影.专题.栏目.综艺.漫画.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及节目版权的交易与交易代理,需要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与电视剧制作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区分,应该如何区分-
  答:国家对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新设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生产经营许可证。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级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电影集团).持有《电影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电影制作机构制作,但必须事先取得单独的电视剧制作经营许可证,即电视剧制作经营许可证。

核心提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 广播证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 电话:13262751513
  • 手机: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