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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影视制作许可证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上海办影视制作许可证基本条件

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必要性
壹、合法合规重要凭证
贰、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叁、强劲运营实力体现
肆、商业合作敲门砖
伍、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陆.享有政府红利的有利按照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基本条件
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与规章流程。
贰)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与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叁零零万元人民币。
叁)在办理之日前叁年,其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公司必备资料
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规章流程。
贰)关键人士资料。
叁)法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及履历。
肆)关键管理人士(不少于叁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履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资料。
伍)办公场地证明。
陆)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公司名称核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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