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2751513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崇明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材料清单
新闻中心
上海崇明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上海崇明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材料清单
互联网药品服务许可证申请有什么要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道与商小编就跟大伙儿共享一下必须的流程及条件;首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根据互联网向上网客户有偿服务出示药品信息等服务的主题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根据互联网向上网客户无偿提供公布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主题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和资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1.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 具有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和相关系统。

4. 具有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过考核合格的药品、器械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二人。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资料
1. 公司营业执照
2.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3.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4.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 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区别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类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取得或者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停止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SP申请、文网文等的一条龙服务方案,公司致力于为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无偿资助喝优惠政策的咨询服务,解决企业政策咨询等多方面提供服务延伸和支持。
核心提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药品信息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 电话:13262751513
  • 手机: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