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
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清单:
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清单: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法人代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简历(原件1份);专业人员(不少于三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简历(原件1份),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如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证、培训证或工作证等)(复印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3、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网上,法人代表亲自办理可免)(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公司章程(须有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证明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1份);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公司章程(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逐层上溯,直至终出资人)(复印件1份);如股东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材料一式一份,A4纸单面,并在盖章处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加黑字体是特别需要注意的2点:
a.要提供3名专业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的资质证明原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审定。
5.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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