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编号。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电信经营ICP许可证办理材料经营性互联网文化艺术企业,就是指经文化艺术行政机关和电信网监督机构准许,从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供应商,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就是指以盈利为目地,根据向上网客户收费标准或是网络技术、宣传、冠名赞助等方法获得权益,出示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服务项目的主题活动。
在中华共和国地区从业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办理开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艺术企业。
运营下列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公司必须申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
1、将歌曲游戏、手机游戏、表演剧(节)目、演出、工艺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方式方法制做、拷贝到互联网上散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做、拷贝、進口、发售、播放等主题活动;
3、将文化产品刊登在互联网上,或是根据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发送至电子计算机、固定不动话机、挪动话机、电视、街机游戏机等局端及其网咖等互联网网上服务项目运营场地,供客户访问、赏析、应用或是免费的线上散播个人行为;
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会、赛事等主题活动。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会、赛事等主题活动;
5、网络音乐游戏;
6、网游;
7、互联网表演剧(节)目;
8、互联网演出;
9、互联网工艺品;
10、互联网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专门为大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备案/年检/变更/转让/代办等一条龙服务的代理公司!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使命,您的满意是我们始终不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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