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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急办理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材料须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上海加急办理图书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材料须知
上海办理ICP许可证周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但限于按照原许可证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新闻出版不再受理有关连锁经营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申请;原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于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和程序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制定。

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1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3月16日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3月1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
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个工作日对该材料初审。
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场地也符合要求的20个工作日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许可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网络销售备案、经营许可证(二类)、经营许可证(三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等各类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电信业务许可证、文网文、icp、sp许可证专业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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