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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审办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条件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上海审办出版物零售许可证条件

  关于从业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业务的公司,应该都知道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这一公司许可,比较没有此许可的话,公司是无法从业出版经营的。但是我们也知道,公司的经营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对持有的营业执照进行变更,那么对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来说,也需要进行变更吗?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卖家需要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许可证范围主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读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变更吗?一般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以进行变更项的有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经营地址、名称变更、变更资本结构或经济性质、兼并、合并、分立而申请新的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公司等。不同的变更项还需要公司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料。

  同时对于需要进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的,公司要满足:

  壹、变更需要公司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还在有效期以内;

  贰、公司要满足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叁、变更需要公司持有新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肆、变更事项需在是相关可变更事项;

  伍、申办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士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核心提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零售许可证 出版物批发许可证 出版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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