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的直营店能否认定为特许人的直营店?
可以。所述『关联企业』仅指特许人的母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且关联企业的直营店应从业与特许人系同一品牌、同一性质的业务。特许人以其关联企业的直营店作为自己直营店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壹)关联公司之间的资产关系证明(关联公司之一应为特许人);
(贰)关联关系发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证明(如收购他人店铺时,其经营时间应从收购之日起算)。
上海市商务委目前要求提交的对应资料清单如下:
(壹)母企业与子企业的股权架构图,用以证明双方的持股关系及股权比例;
(贰)母企业与子企业的企业章程;
(叁)两家直营店的门店照片及营业执照。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