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2751513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市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新办业务发展报告
新闻中心
上海市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新办业务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互联网药品服务许可证申请有什么要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道与商小编就跟大伙儿共享一下必须的流程及条件;首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根据互联网向上网客户有偿服务出示药品信息等服务的主题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指根据互联网向上网客户无偿提供公布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主题活动。

如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企业在申请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也就是说得有专业人员、相关硬件和服务标准)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许可类型】
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企业在申请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二)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
(三)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四)至少两名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部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出具)彩色扫描件;
(五)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简历(药品,器械相关任职经历,尤其是在法律事务、质量管理方面的任职经历);
(六)公司网站名称不得含有“”“全国”“电子商务”
(七)不得发布“精神”“麻醉”等违禁药品信息。

以上是道与商小编整理的关于收费功能的APP是否需要办理ICP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您企业带来一些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及内容,可关注道与商咨询
核心提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药品信息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 电话:13262751513
  • 手机: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