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不是一项业务的经营资质,而是一类经营资质的总称,四类业务分别对应四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传真存储转发经营许可证,呼呼叫中心经营许可证(95号码、96号码),ISP经营许可证/IDC经营许可证,sp经营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
上海SP许可证办理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SP许可证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注:股东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3、公司章程。
4、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5、社保证明。
6、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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