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跨区经营地址变更流程
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第二,在营业执照办理变更后30日内,到属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如新地址不属于原税务局管辖的,需要在原属地税务局清税后办理迁出,税务局要查帐,无欠税或其他涉税问题的,税务局给企业办理迁出证明,企业持此迁出证明到新属地税务局办理迁入手续。开户行可以不用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