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这需要从企业本身所经营的网站性质来说,一般网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是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
那么什么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呢?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并没收非法所得。
那么企业从事什么类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机、移动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同时,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不是说企业想办理就能办理的。
1、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不同的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申请条件,要求也在不断地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