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代办
1、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2、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3、本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4、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5、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在递交纸质申请资料时,须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在线提交《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的电子申请,取得ID号,并提交所属状态为『签收』的网站打印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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