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图书报刊批发业务需要到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办理;
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在新闻出版局发行处办理,电子出版物零售业务到当地文化委员会办理;音像制品零售业务到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办理,音像制品批发业务到市文化局办理。
具体事可参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七条中的内容。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基本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