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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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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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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哪些-
新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与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所需资料:
壹、工商调档规章步骤
贰、法人身份证明资料(附复印件)及履历、无违法违规证明资料;
叁、不少于三名的关键管理人员的广播影视中级(含)以上职称证明资料;或-广播影视及相关专业(包括新闻、文学、艺术、计算机类等)大专(含)以上学历证明资料、两年(含)以上广播影视工作经历证明与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从事广播影视业务期间的合同、获奖证书、剧照或宣传资料等资料的复印件。
同时还需提交关键管理人员的用工合同、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履历;
肆、 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
伍、新新设机构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料;
陆、办公场地产权属申请人所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办公场地属申请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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