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增值电信(ICP)经营许可证申办
(人士姓名、身份号应与有效期内的申分信息完全一致)
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贰、公司叁人彩色扫描件;
叁、公司章程(盖工商查询章原件,章程上面有一个完整的查询章。
变更过的公司,提供新一次变更的章程,);
肆、公司主要管理人士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至少叁人,必须在社保人士名单中);
伍、社保明资料(加盖社保局公章);
陆、托管协议协议彩色彩色扫描件和;
柒、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
捌、股东的相关件;
公司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提供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彩色扫描件;
上海外资公司设立icp步骤为: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对设立资料进行审查,设立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设立公司出具受理设立通知书。
设立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伍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设立公司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审批或者不予审批的决定。
予以审批的,颁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试点批复》(有效期暂定为叁年)。
不予审批的,应当书面通知设立公司并说明理由。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向设立公司颁发试点批复后,应当在10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试验区外商投资电信公司应当依法规范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按时报送业务发展情况,不实施任何方式的不正当竞争,做好保护,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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