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文网文。
互联网文化策划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策划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
如网站涉及经营文化艺术、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小说等文化产品的;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条目:
壹、有设立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单位和章程;
贰、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策划范围;
叁、有适应互联网文化策划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捌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士和专业技术人士;
肆、有壹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特别说明设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策划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求壹000万注册资本;
伍、有适应互联网文化策划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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