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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上海动画片文网文许可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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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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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策划是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
需要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策划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策划;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机、移动机、电视机、游戏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加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策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应提交以下资料:

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设立;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资本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企业概况:企业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士、专业技术人士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业务发展报告;

企业章程,企业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从业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从业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本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资料;

企业对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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