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2751513
上海加急办理icp经营性许可证业务发展报告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6-13 15:58
浏览次数: 66
手机号: 13262751513
电话: 13262751513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3262751513
详细信息
办理icp许可证的简单的话,主要体现在icp许可证的审批材料上,因为企业如果对提交申请的企业材料准备不齐全的话,那么,申请是一定会被退回的,需要企业再次准备好材料才能重新提交申请。
只要为什么不说办理icp许可证的条件呢?主要是因为申请条件只是前置要求,企业如果不符合申请的要求的话,那么是无法申请icp许可证的,更不用说准备icp许可证的申请的材料了。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以上为全部违反ICP经营许可证的处罚条例,由咨询整理发布,如您不确定您的网站是否要办理ICP许可证,您可参考,或者直接联系小编进行咨询。

上海道与商企业服务中心本着诚信的原则,为广大创业者和企业提供icp经营许可证、IDC/ISP许可证、文网文、edi许可证、SP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版权登记等一站式服务。
“辅佐有我,成功有你”,公司凡事均以客户为中心,重视办理前、中、后的每一步,竭诚为企业和个人服务好每一个环节。
相关产品
相关业务发展产品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 电话:13262751513
  • 手机: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
  •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