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备案制度。
由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许可,但又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
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数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
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
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
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了备案的程序以及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当予以备案,通知特许人,并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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