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资料如下:
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申请设立表(加盖公章)
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从业互联网文化策划』,加盖公章)
叁、企业网站域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肆、业务说明(详情按照当地市文化局网站中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审批设立资料)
伍、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陆、其他资料。
申办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步骤:
壹、对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的,按照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贰、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
叁、审批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设立直播类文网文时需要满足的条目:
壹、有明确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
贰、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策划,不能有外资;
叁、有相关互联网文化策划必须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肆、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伍、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陆、其他;
设立直播类网络直播文网文时不得涉及以下问题:
壹、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贰、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叁、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伍、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陆、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查审批文号或备案编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的。
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业其他互联网经营策划的企业单位,不予发放《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专业申请上海文网文许可证详细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