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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加急所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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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13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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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壹、《食品流通许可办理书》;
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叁、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肆、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伍、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陆、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士的身份证明;
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玖、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在经营项目中办理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扫描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 审验后退回。
二、办理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在贰零零玖年陆月壹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办理步骤
(一)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改建、扩建食品经营场所,首先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通过后,凭现场验收核查意见与其它申请资料在意见出具之日起贰零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网络食品销售、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可免于申请现场验收,直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壹、办理现场验收程序如下:
办理人提出现场验收办理---现场核查---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贰、办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受理---审批---发放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的单位名称、法人或负责人、住所(非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地址名称(门牌号、路段名等发生变更,实际地址不变)的程序如下:
受理---审批---发放
(三)申请补发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资料齐全,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注销决定书或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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