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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ICP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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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0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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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放、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向 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ICP许可证颁发对象主要指通过互联网(因特网)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二、申办ICP经营许可证提交材料

1、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或企业预登记名称证明;

3、公司概况(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4、公司近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7、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 涉及电子公告服务的,必须专项申请;没有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和电子公告服务的,提交《保证书》(下载);

9、《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报表》;

10、法人代表签署的《信息安全责任书》;

申请者将上述相关材料送到公司注册所在省通信管理信息安全处,经核查无误后,正式接受申请,并将于60日内给予或不给予批准的答复。

三、办理条件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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