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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新开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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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11-2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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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

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 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3名人员的专业范围:摄影,中文,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这些类似的专业都可以,只要能跟视频扯上关系就行。

未申请证件却开展业务会有相应的处罚?

擅自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擅自制作电视剧及其它广播电视节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依法成立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依法经营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相关疑惑?


产品延伸

1、变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信息。

2、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3、注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提交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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