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62751513
上海闵行申办广播证材料须知
报价: 面议
最小起订: 1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3-08 13:37
发布IP: 210.22.98.25
浏览次数: 17
手机号: 13262751513
电话: 13262751513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3262751513
详细信息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书使电视节目制作市场更加规范,增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竞争力,提供给观众的影视作品。

微影视,小文化作品总在以各种的方式进入到我们的视野,同时也在改变着我们对某些文化的理解,也正因为如此,国家对于影视作品都是严格监管的。
网络上的各种网剧都要求制作公司必须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如果是电视剧必须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以及电影放映许可证等。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必要性
1、合法合规重要凭证
2、行业准入必备前置
3、强劲运营实力体现
4、商业合作敲门砖
5、持续经营基本保障
6、享有红利的有利依据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就需要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上海道与商企业服务中心是经上海批准成立、上海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提供icp经营许可证、ISP/IDC申请、文网文等服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专业性、多元化的专业机构。
公司现拥有一批多年从事此类业务的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经验,为各类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质量,信誉,争创**的经营理念。
相关产品
相关上海闵行产品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 电话:13262751513
  • 手机:13262751513
  • 联系人:王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