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开放、共享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资质全名: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药监局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两名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证明等
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专业、诚信、规范、、保密成为您较信任的事业伙伴”是我们的原则和目标,我们将信守承诺,来赢得您的支持和信任,并与您共同成长。
我们拥有丰富可靠的社会资源,规范的操作体系和优良的服务团队,从业年限已有多年,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开放、共享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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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器械技术人员。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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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站域名证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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