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5号)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在与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关于委托盟市商务局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通知》
1、特许人向接受窗口提交申请备案的纸质材料,以获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系统登录号和。
2、特许人获得登录号和后,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准确、完整填报备案材料,填报完成后告知窗口部门。
系统中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电子版文档,应上传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3、窗口部门将纸质材料送交审核部门,审核部门对特许人的纸质和系统上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自材料收到起10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
对于提交申请资料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在7日内补充提交,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和公告,并向特许人发放备案证明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专业队伍,有经验丰富,他们以卓越的专业才能和娴熟的工作技巧,为各类不同需要的企业、公司、个人提供专业服务,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我们本着“诚信贴心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的经营理念,为您提供专业的企业一站式服务,让您全程无后顾之忧。
沪城上海申办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