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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并且有公司网站;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有哪些办理材料呢

1、营业执照副本;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3、2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7、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8、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9、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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