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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新办咨询道商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上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新办咨询道商
首先是《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只要经营范围里有出版物经营这项,个体户或者公司都可以办理。
而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则不同,只有公司才可以办理,个人是不可以办理的,而且批发许可证还有一点不同就是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实际场所,虚拟地址注册的公司也可以办理,并且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所能经营的范围是包含出版物零售的,这也就是大多数书店办理的是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而不是办理零售许可证。

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不再拘泥于“学习——结婚——养老”这种老套路的模式,持续的学习无时不充盈着人们的生活,为此,一些公司应运而生,他们为人们的生活提供着丰富的精神生活。

要想合法的经营一家图书公司并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简单——拥有一张《营业执照》就可以的,还需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存在。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又称为图书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事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等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的行政性许可证书。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适用行业: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跟据《行政许可法》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审批意见。
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签署不予许可的的意见和理由。

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当事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我们不会随时看书,但是我们的身边总会有一本书的存在。
所以,无论老板们经营的是实体读物还是电子读物,都需要拥有一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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